项目编号 | 44040120140613082S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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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珠海市平沙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软基处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平沙镇 | ||
建设单位 |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性质 | 团体组织、企业 |
联系人 | 刘慕丹 | 联系电话 | 2686121 |
招标内容规模 | 平沙水质净化厂的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5万m3/d,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171万元,其中: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23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水质净化厂的软基处理工程勘察(含物探、测量)、设计。 | ||
项目来源 | 招标办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 | 招标类别 | 设计 |
资金来源 | 非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813,000.00元 |
报价上限 | 85%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80% |
完成时间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分类 | 现场交易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工程 测量 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省外企业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 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 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主体,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的组成不能多于3家单位, 联合体所联合的必须是勘探或测量单位。《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内容须符合本招标文件7.2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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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 | 1.6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报名时间 | 2014-06-16 08:30 至 2014-06-20 16:00 | ||
报名方式 | 1、网上报名 | ||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
地址:珠海香洲梅华路338号水务集团大楼710室
价格: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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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4-06-16 08:30 至 2014-06-20 16:00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刘慕丹 | 联系电话 | 0756-2686121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2538803 |
交易中心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