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就 坪山污水厂及泵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CG(2014)17号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坪山污水厂及泵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含安装)项目 |
1.0 |
批 |
321.29 |
详见标书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以上; 2.有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 3.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4.如果承包商为代理商,须证明代理该品牌的合法性,并出具合法授权资质文件; 5.安装单位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6.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 3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七、开标时间:
八、开标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 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淳安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账号: 1202029109900123354
十、其他事项:
1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安装单位的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或以上)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2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871-64813937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