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L-20140714027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一期供水管网工程第二标段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2012]161、164、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520(万元),工期:240日历天 ,每一段路的供水管网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一个月内完成。(天)。
本工程为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一期供水管网工程第二标段,包括杏高一路、杏赞四路、杏赞七路。其中杏高一路的实施范围为:K0+536.75~K1+547.15,杏赞四路的实施范围为K0+028.752~K1+318.46,杏赞七路的实施范围为:K0+040~K0+820。主干给水管采用DN400mm、DN600mm球墨铸铁(K12、PN16),接口形式为T型橡胶柔性接口,主要敷设于道路两侧绿化带。位于行车道下的给水管、街坊预留管采用D325*8mm、D426*8mm、D630*10mm焊接钢管,公称压力1.6MPa,钢管内壁防腐采用内衬水泥砂浆,外壁防腐为环氧煤沥青(一底三油)。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 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7 月 16 日 至 2014 年 07 月 22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7 月 16 日 至 2014 年 07 月 22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北窖支行,户名:刘晓容,帐号:444-77000460105087,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08 月 06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cin.com.cn)上发布。
10.其他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cin.com.cn)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必须通过指纹签到并确认身份,若要求到场的人员未能全部通过指纹签到并确认身份,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员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
10.4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建造师必须为已注册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需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0.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28090671
传 真:0757-26362830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齐龙路9号
邮 编:5283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付伟光
电 话:0757-28090671
传 真:0757-2809067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商铺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