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城乡引供水工程—壶山水厂扩建工程 经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177号 文件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水厂扩建规模4.5万吨/日 ,建设地址位于 武义县壶山水厂 ,计划于 2016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 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和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财政拨款7000万元,其余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 本次招标内容:
(一)武义县城乡引供水工程—壶山水厂扩建工程,水厂扩建规模4.5万吨/日,造价约2471.52万元
(二) 招标范围:经图审合格后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三)工程建设地点:武义县壶山水厂;
(四)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 、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 、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 、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过变更),在原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前,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活动。【本条所称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之日止】。
(三)其他条件:
1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三、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注册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7)按本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第2、3、4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8)其他:(1)报名事宜由投标人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办理交易员资格证的投标人,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2)交易席位证。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 2014 年7月18日—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 11:00 时,下午 14:00 时— 16:00 时(北京时间)。
六、报名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
联 系 人:吴三平 经纬 联系电话: 0579-87672612 83187208
七、 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八 、 监管部门: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579-82475399
招 标 人: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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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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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武义县 温泉南路(原壶山砖瓦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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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一幢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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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吴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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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0579-8767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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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胡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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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6747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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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79-8766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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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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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8241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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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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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