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沙土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沙土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建设【2013】35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政业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沙县沙土镇
建设规模:管网长度约9645米;计划投资约 1570万元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7月31日至2014年08月6日(不少于个工作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07月31日至2014 年08月6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8月25日9:30时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沙县政业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金沙县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10号(北斗星大夏24楼4号)
邮编:邮编:
联 系 人:王先生联 系 人:胡国红
电话:0857-7224493电话:15329015469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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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