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资本签订污水厂合同时注意五事项
1、进水量污水处理厂建成的前期,可能会受到外围管道建设,来水量少,而满足不了污水处理厂的设计需要。社会资本方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往往会在合同中签订,例如:如果来水量少,就要由政府部门给予补助的条件要求。这就要求在建厂设计阶段,设计要科学合理,即考虑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又要对未来一段时期的处理能力有提前量。
注意事项:设计能力,不能贪大。设计能力远远大于处理能力,再附有补助条款,就会造成(一)污水厂“喂不饱”,出现闲工的状况;(二)开工不足就会给地方政府背上沉重的补助包袱。
2、水质要求水质要求分为进水水质与出水水质。
进水水质,如果有高度污染的水,就要给予高的水处理价格,对处理完的中水,高质量的水给予高价格,质量不合格的中水,还要有相应的处罚标准和措施。这就需要污水处理厂的水质要在合同中有明确要求。
3、污泥处理
对剩余的污泥,如何处理,在合同中应该有明确约定。污水厂主要的剩余物就是污泥,如果合同中不约定处理方式,就会容易出现政企业责任不清,将来会出现:(一)污水厂污泥随意乱放,污染周边环境;(二)如果污泥处理地和污水厂距离远,运费由谁负担的问题。
4、处罚条款
污水厂收到的高度污染的水,企业会收取高的水处理费,处理完的中水如果水质不达标,或是处罚标准低,就会在进来的高污水和出去的中水之间产生利润差,如果没有约束制度,企业就排放不合理的中水去追求此项利润差,而影响环境。因此在合同中对污染程度要有严格的约定,企业排放要达标,如果不达标要由环保等部门进行执法。
5、外围管网建设
污水厂建设配套的必要的设施外围管网建设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明,由政府建还是由项目公司建设,如果由项目公司建设还要在合同中写清楚,设计,规划,工程质量,用地占地的等相关问题,避免未来由于社会发展,出现复杂问题而责任不清。
关注:PPP订单持续加速 国祯环保净利润近持平 公司以3.7亿收购麦王环境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25亿元,同比增长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42亿元,同比增长0.4%。截止本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75.9%,贷款余额超过17.55亿元;财务费用0.68亿元。沉重的财务压力是制约公司外延发展和业绩增长的首要因素。
收购麦王、GEAS公司,拓展工业、小型污水设备
公司以3.7亿收购麦王环境,后者是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专家,膜技术较为先进,2015-16年利润承诺为4167万和5233万元;麦王2015年中标天津钢管水处理项目(5亿元)。公司又收购挪威GEAS公司,布局小规模污水处理项目。公司有望通过上述布局,加速拓展工业、小型污水设备等市场,与传统市政水务业务形成良好的补充和互动。
在手订单充足,PPP模式加速拓展
公司在手订单充足,目前执行中的订单达超过12亿元,其中巢湖流域DBO项目预计年底通水运营,衡山污水工程已投入运营;15年公司陆续中标清溪、怀远、乌海PPP项目,合计8.3亿元。我们预期四季度至明年为PPP项目的释放期,公司“运营+工程+设备”一体化模式,订单有望加速增长。
PPP订单持续加速,关注增发进程
考虑增发完成,预计公司15-17年EPS分别为0.21、0.36、0.54元。目前公司订单充足,且受益于PPP项目的快速释放,订单高增长可期。公司股权融资5亿元、债券融资1.5亿元均处于待审批状态,建议积极关注融资进程。维持“买入”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