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泗河流域下游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选址于十堰市茅箭区鸳鸯乡李家坪村(泗河污水处理厂西侧),总占地约80亩。本工程是在现有泗河污水厂一级B出水的基础上,新增尾水水质净化工程,使其出水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处理工艺选用“高密度沉淀池+人工快渗”。工程总投资估算为7435.53万元,设计处理规模为6.0万m3/d。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市茅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总工 电话:0719-8768031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5342670502 电子邮箱:1101743312@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有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认为项目在运营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该项目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6)是否赞成该项目环境评价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