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定河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神定河中水回用工程位于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区内,项目总投资9030万元,设计规模5.2万吨/日,取神定河污水厂尾水为原水,采用二级加压方式向城市中部片区供水,主要供给京能热电厂一期补给用水及城市部分杂用水。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级加压泵站,总加压扬程为170m。配套中水输水管道共计18.8公里,其中主输水管采用DN800球墨铸铁管,长度13公里;支管采用DN200聚乙烯PE100管,长度5.8公里。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中心
联 系 人:冯总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719-869746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在运营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6)是否赞成该项目环境评价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