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十堰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拟建地点:十堰市黄石路3号
建设主要内容:本次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6763.43万元,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将神定河污水厂设计规模由16.5万m?/d扩建至18.0万m?/d,出水标准由一级B提升至一级A。神定河污水厂占地约6.14公顷,提标扩容改造在原厂内进行。神定河污水厂改造前,一期采用A/O(厌氧/好氧)生物池+二沉池工艺,二期采用A2/O生物池+MBR膜池工艺;改造后,一期调整为A/O(缺氧/好氧)生物池+二沉池工艺,二期仍采用A2/O生物池+MBR膜池工艺。污泥处理工艺为机械浓缩+机械脱水。
本次需要调整改造的构筑物包括:一期A/O生物池,二期细格栅、曝气沉砂池,二期超细格栅间,二期A2/O生物池+MBR膜池。
二、环境评价结论
十堰京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十堰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属技改项目。在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条件下,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有关环保控制措施和建议,确保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关标准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京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黑永祥
联系电话:0719-8641639
四、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单位: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19——869231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七、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