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兴山县深渡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研、初设、施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7-03-27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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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编号:XSGJS0007-201701-01  
              
             
            一、招标概况 
             
              
              兴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兴山县深渡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研、初设、施工设计于2017年3月3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3月24日8时30分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10% | 
                        下浮10% | 
                        下浮10% | 
                     
                    
                        | 质量目标 | 
                        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 
                        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 
                        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 
                     
                    
                        | 履约期限(天) | 
                        ①初步设计:从接到中标通知书起10工作日;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下达后15工作日。 | 
                        ①初步设计:从接到中标通知书起10工作日;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下达后15工作日。 | 
                        ①初步设计:从接到中标通知书起10工作日;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下达后15工作日。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石亚军 | 
                        吕先林 | 
                        宋涛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3月27日9时至2017年3月30日9时。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1397203898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485566  
              3.行业主管部门: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2585151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258720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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