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PPP项目
发布时间:2017-03-29 信息来源:
资格预审公告
泸水市人民政府授权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泸水市人民政府进行泸水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PPP项目的社会资本的采购。
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受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社会资本的采购。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泸水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PPP项目
二、项目采购编号:DLLH—LSCG—001
三、项目授权主体:泸水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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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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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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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PPP项目一期实施综合管廊长度为24.45公里,占地面积8.15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①六号路、八号路、九号路
![]() ![]() 八号路为新建道路,全长约2公里,全段路分为18、24米宽断面。
九号路为新建道路,全长约0.45公里,全段路为28米宽断面。
三条道路均无现状管线。
②怒江大道南延段
怒江大道南延段现状为城市主干路,北起现状怒江大道40米断面终点,南至红旗桥,全长约21公里。全段路规划为40米宽断面。
③控制中心
④跨怒江管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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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廊管线种类及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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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0KV ——16回路;
通信——五层桥架;
给水——DN400;
中水——DN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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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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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使用年限:100年
②结构安全等级:一级
③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二级
④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二B类
⑤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
⑥抗震设防类别: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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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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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4090万元,其中:
①建安工程费:85790万元
②工程建设其它费:721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③预备费:9300万元
④建设期利息:17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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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基本信息以项目最终确定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操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操作模式为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
3、特许经营期:本项目合作期15年,包括建设期24个月,运营期13年。
4、项目公司投融资结构:本项目的项目公司要求实到位注册资本金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用、流动资金)的20%计,暂定为20818万元。
5、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参股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占股权20%(约4164万元);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出资,占股权80%(约16654万元)。
6、出资进度: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60天内由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到位注册资本3331万、政府到位同比例资金833万,剩余注册资本根据工程进度与政府同比例分次到位。
注:到位注册资本优先用于工程款的支付,用完后再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支付。
7、土地使用权获取:将土地划拨给实施机构(或市政府下属国有企业),再由实施机构(或市政府下属国有企业)提供给项目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
8、项目回报渠道: 本项目拟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即在运营期内,市财政局对可用性服务费按年度支付,以此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同时根据PPP合同约定,实施机构对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由泸水市财政局对项目公司进行一定比例的奖惩,体现为最终财政补贴的增付或者减付。
以上项目概况具体以采购人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方,将有资格参加下一阶段正式的采购工作,在中标(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在特许经营期内,泸水市人民政府将基于绩效考核情况对项目公司进行付费。在PPP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授权机构。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8.1一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2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
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状况
申请人2016(或201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以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2016年审计报告未完成,则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预审方法(有限数量制)
1、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限制为5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 5 家时,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排序,前 5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总分相同,则按财务状况得分排名,若财务状况得分相同,则按PPP项目业绩得分排名。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或等于 5家时,评审小组不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申请人直接通过资格预审,排名不分先后。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社会资本,将不得参与下一阶段采购工作。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 29 日至2017年4月 5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中介服务窗口)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7年4月 19 日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17室)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4月 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一正四副,同时附电子光盘一张。
十二、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白杰云
电话:139-8867-8958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8-8880-0910
传真:0571-88215258
邮箱:770927341@qq.com
日期: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