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九洲江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30 16:58信息来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川县九洲江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陆发改规[2017]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陆川县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地平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陆川县沙湖镇
建设规模:污水厂近期规模为500t/d,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428.88m2,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3.2k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管网工程等,并配套建设管网、厂区道路、给排水、电力、绿化、消防等附属设施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上限控制价,简称上控价):总控制价:972.23万元。(建安投资824.46 万元、勘察设计费 27.60 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8.67万元、预备费用81.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为 90天(日历天),预计为 2017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年1 月 15 日。
总承包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与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含场地平整)、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耗费的时间的总和,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 20 天,建设工期为 70 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市政设计职称专业。
3.2.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施工单位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截标前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地产集团五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地产集团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地产集团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gxlcjs.ccoo.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陆川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0775-727538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川县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银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友爱中街 地址:玉林市金玉路东方巴黎东门左侧10栋09号商铺
邮编:537000 邮编:537000
联系人:姚工 联系人:彭智
电话:0775-7313311 电话:0775-2676628、0775-3285533
传真: 0775-26727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银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 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