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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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5-23 稿源:厅生态处 |
同志们: 为扎实推进我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创建质量,实现生态建设示范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顺利过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们决定举办这次培训班,既是培训,也是开会,主要目的就是总结交流过去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及经验,学习讨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新政策、新举措、新要求,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上午,中国环科院韩永伟研究员给我们详细解读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大家还进行了座谈讨论,我们对新的指标内涵要认真消化吸收,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下面,我就全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过去,生态示范创建取得显著成效 自2000年环保部开始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出成效,大力推进生态县、乡镇、村的创建,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被动创建到主动创建的历史性转变。回顾过去的工作历程,全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认可。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发展势头总体良好。从数量上看,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个县(区)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有2个县(资溪、宜丰)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累计创建22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国家级生态村,20个省级生态县(市、区),633个省级生态乡镇和673个省级生态村。尤其是“十二五”期间全省创建热情高涨,发展速度较快,新增国家生态县(区)5个,在中部地区排名靠前;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200个,在全国排名靠前;新增省级生态县(市、区)10个、生态乡镇449个、生态村567个,新增数量分别占全省县、乡镇、村总数的10%、32%、3%。从水平上看,婺源县、湾里区、靖安县、铜鼓县、浮梁县等5个县(区)创建水平较高,得到环保部有关领导和生态县考核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尤其是婺源县生态环境优美,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旅游发展迅猛,成为名符其实的“中国最美乡村”,在全国享有盛名,已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从特征上看,全省创建工作保持梯次推进、纵深拓展的态势,呈现“宜春、吉安、南昌全面开花,九江、抚州、新余基本覆盖,上饶、景德镇、鹰潭重点突破,赣州、萍乡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体系初步建立。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一是工作制度日趋完善。先后印发了《江西省省级生态县(市、区)考核验收规定》、《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江西省省级生态村考核验收规定》及《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创建标准和技术指南,并进一步规范了创建、申报等程序。二是创建力量不断加强。一些市、县环保部门专门设立了生态处(科、股),并配足配强工作人员,有些未设生态处(科、股)的环保局也指定了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省厅还建立了生态示范创建专家库,邀请省内生态领域的权威专家参与、指导创建工作。一些设区市环保局也相应建立了生态创建专家库。三是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省厅把生态示范创建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采取对国家级生态县、乡镇给予资金奖励,连片整治项目重点支持等措施调动全省各地创建的积极性。在省里带动下,不少市、县也不同程度的采取了一些激励措施,有些市、县把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纳入了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南昌、鹰潭等地还安排了生态示范创建奖补资金。 (三)载体作用发挥明显。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我省“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创建充分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环保职能。许多地区以创建为抓手,将生态环境竞争力与产业发展竞争力同步推进,生态品牌效应逐步显现,资源环境优势充分发挥,部分地区初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二是全社会的环保投入不断加大。许多创建地区把生态创建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整合环境保护有关资金,切实加大了投入力度。有些市、县还设立了专项资金,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向生态建设项目,资金杠杆效应逐步显现,全社会环保投入占GDP比重逐年加大。三是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不少开展生态创建的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城乡环境功能更加健全。通过开展创建,全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畜禽污染防治等设施不断完善,环境功效日益显著。尤其是在推动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生态创建是一项有效举措。四是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许多创建地区紧紧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作为创建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脏、乱、差”得到治理,农村环境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能力也显著增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更是全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的结果。 二、审视当前,创建工作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国有133个市(县、区)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生态市(县、区),有4595个乡镇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其中江苏、浙江、福建分别有27、25、17个国家生态市(县、区),分别有634、691、51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我省目前仅有5个县(区)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228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还没有创建1个国家生态市,这与江西省在全国生态环境所处的位次不相称,也充分说明我省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正面临着严峻考验和巨大压力。造成我省创建工作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主观认识存在误区。一些市、县仍存在重GDP增速、轻生态建设的错误意识,认为生态示范创建最终只是拿一个虚牌子,没有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创建积极性不高,至今未启动创建工作;有的市、县认为创建工作是环保部门一家之事,政府不够重视,推进力度不大;还有的县、乡镇、村是迫于上级的压力而被动创建,仅仅是把其作为一项应付性工作来做,创建工作决心不大,行动不力,投入不足,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创建规划和工作机制也几乎是形同虚设。 (二)长效机制还不健全。首先,生态示范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而有些市、县在创建工作中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创建工作合力不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没有建立。其次,目前仍有不少市、县环保部门没有设立生态科、股,严重缺乏管理人员,导致创建工作不扎实,对已命名的县、乡镇、村的管理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不少地方环境问题重新出现。长效管理机制亟待建立完善。 (三) 激励措施不够有力。据我们了解,江苏、浙江等一些先进省份,凡是创建成功的地区,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尤其是在考核、奖惩方面,一是把创建工作与领导干部实绩相挂钩,突出对主要领导的问责;二是设立专项资金,严格实行奖优罚劣政策。而我省许多市、县在这方面做得都不够好,有的即使是把创建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上也只是轻描淡写,评分系数较低,执行也不严,有的市、县即便是设立了奖补资金,但奖惩机制也不够完善。 (四)创建水平有待提升。在一些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上,与江苏、浙江等先进省份相比,我们还有较大差距。一是软件资料管理不够细,许多创建地区创建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申报材料质量不高;二是环保基础设施不够硬,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然滞后,许多乡镇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些已建的设施处理效果甚微。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尚未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率还不高;三是市容市貌、镇容村貌品位不高,城区、镇区规划布局不合理,美化、亮化、绿化不到位,甚至有些地方还存在脏、乱、差现象;四是特色亮点培育不够精,我省有不少可以打造的生态亮点,但目前可以在全国展示和推广的屈指可数。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极大地影响和制约全省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制定措施,加大力度,把全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三、着眼未来,生态示范创建必须顺势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环境”。特别是对江西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要“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的总体要求,为我省的绿色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多年的实践也证明,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是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各级环保部门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生态示范创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认真研究安排部署,不断完善生态示范创建的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为我省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环保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14〕110号)中明确:经中央批准,将“生态建设示范区”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今年又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正式拉开了生态建设示范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档升级的序幕。针对新的历史要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巩固成果,梯次推进,重点突破,深化创建。按照以上的总体思路,体现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就是要:坚持一个原则,把住两个关口,注重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 坚持一个原则: 就是坚持政策引导,当地自愿,好中选优的原则。2016年是我省从生态建设示范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档升级的过渡期,我们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有关政策、文件理解透、宣传好,选取和鼓励条件好、积极性高的生态市、县、乡镇、村开展升级创建工作,并加以指导。今年4月28日,环保部生态司领导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培训班上明确:环保部门牵头开展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是经中央批准的一项承前启后、梯次推进、全面铺开的长期性工作,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开展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是一项区域性、阶段性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既要将两者紧密结合,又要有的放失抓重点,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把住两个关口: 一是要牢牢把住“规划”关口。创建规划是创建工作的行动指南,必须做到全面、科学、具体,要认真负责,紧扣实情,贯彻执行,绝不能敷衍了事,脱离实际,当作门面,作为摆设。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牢牢把住规划的编制、审查和实施这几个环节,使规划真正发挥“指南针”作用。 今年环保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必须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规划》并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实施,设区市的规划要实施3年以上,县(市、区)的规划要实施2年以上。希望有条件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设区市,尽快组织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已获国家、省级生态县命名,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积极性较高的县(市、区)尽快组织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完成后,向省环保厅提出认证申请,规划通过认证后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报批、报备工作,并全力组织实施。 同时要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生态文明创建规划(方案)须经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1年以上。希望已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且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积极性较高的乡镇尽快编制创建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向所在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部门提出认证申请,规划通过认证后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报批、报备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要牢牢把住“质量”关口。首先,软件资料是全面反映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对创建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加强指导,严格审查,不断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其二,各项工作任务达到建设指标要求是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认真对照创建指标要求,做好筛选、考核、管理等工作,努力提高创建质量。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规定:①全市80%的县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至少有20%被环保部命名,且经自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各项标准的设区市方可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②全县80%的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标准,至少有20%被环保部命名,经自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标准的县(市、区)可以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③已获国家级生态县、乡镇命名,且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创建规划实施2年以上的,乡镇创建规划(方案)实施1年以上,经自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镇各项标准的创建地区可以直接申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希望部分条件较好、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积极性的设区市和已获省级以上生态县命名的地区,要超前谋划、科学部署、扎实推进本地区的创建细胞工程,认真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镇、村的创建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创建奠定基础。 注重三个结合: 一是要注重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创建主线,以创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绿色经济,持之以恒走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之路。 二是要注重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结合,突出创建为民的导向,以创建带动解决环境问题。要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下大力气解决“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三是要注重与其他类创建活动相结合,实现各类创建相得益彰,提升环保综合效应。要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相结合,统筹兼顾,协调共进,深度融合,积极整合政策、技术和资金,确保发挥最大综合效应,实现各类创建共同发展。 突出四个重点: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我们必须突出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突出强化组织保障。生态示范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协调推进是关键。创建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部门联动,整体推进。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建立健全推进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不断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要突出强化设施建设。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我们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我省“清洁工程”不断建立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要持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环鄱阳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程,不断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尤其是我省“绿色生态农业”十大专项行动中的重点任务,切实提高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 (三)要突出强化亮点培育。特色、亮点是“敲门砖”。创建工作中,要善于挖掘、提炼特色,突出亮点,积极打造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生态示范创建典型,以点带面推动生态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着力抓好市容市貌、乡容乡貌、村容村貌的整治,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要积极推动特色乡镇、乡村旅游建设,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四)要突出强化舆论宣传。舆论是行动的先导。创建工作中要全社会发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贯穿于生态创建的始终,增强渗透力、拓宽覆盖面,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生态文明建设已列入中央“五大战略”、“五大发展理念”之中,我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全面开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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