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是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使得雨水等自然水能够顺利进行自然循环,减少社会水循环对自然水循环的介入,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吉安市2016年被江西省选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去年开始启动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吉安市成立了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吉安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因地制宜、创新理念,协调发展、重点突出,生态优先、环境友好”的工作原则,明确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并将螺湖水流域确定为近期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区。
今年年初,吉安市编制完成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3月,吉安市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确定了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该院当月进驻市海绵办开展相关技术审查工作。目前,吉安市海绵办起草了《吉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吉安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程》及吉安海绵城市专项审查流程图,完成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提供的材料要求等,开展了提供规划技术条件、规划方案初审、规划方案终审、施工图审查等多项技术咨询服务。
据悉,吉安市的海绵城市试点项目中,鹿鸣湖公园透水园路正在铺设碎石垫层;后河防灾避险公园海绵化建设项目施工图在进一步优化当中;城建花苑正在施工中;沿江路北延正在进行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