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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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浏览次数:40
核心提示:近日,中国水网从深圳特区报了解到,《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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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近日,中国水网从深圳特区报了解到,《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正式发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促进深圳市水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和规范全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通过以下渠道依法筹集:
(一)市水利建设基金;
(二)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三)水源工程水费收支结余;
(四)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分级累进加价收费;
(五)堤围防护费;
(六)经市政府批准从其他渠道划转的用于水务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的财政资金。
第三条【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绩效评价。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部门职责】市水务主管部门是专项资金的资金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是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市发改、经信、规划、环保、建设、审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活动依法依规进行监督。
各区(新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监督区级及以下水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条【资金主管部门职责】资金主管部门履行管理专项资金的下列职责:
(一)负责将水源工程水费、堤围防护费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分级累进加价收费收入等上缴财政账户;
(二)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水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按要求编报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总投资计划和预算;
(三)编制年度决算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查;
(四)分批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专项资金全周期业务管理,建立并管理专项资金档案;
(五)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对申报项目的考察、评审和公示,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
(六)组织项目的验收,统筹管理项目结(决)算工作,组织实施专项资金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再评价;
(七)制定本办法规定需要另行制定的有关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八)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六条【市财政部门职责】市财政部门履行管理专项资金的下列职责:
(一)审核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总投资计划和预算,按程序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并下达资金指标;
(二)审查批复专项资金年度决算,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再评价;
(三)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七条【资金使用单位职责】资金使用单位履行使用专项资金的下列职责:
(一)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二)编制项目年度资金支付需求;
(三)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和配套资金,组织项目的实施;
(四)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并按项目进行会计核算;
(五)依法办理项目报建、招标采购、款项支付、变更、验收、结(决)算等手续,形成固定资产的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六)按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的现场管理和全过程的档案资料管理;
(七)按要求提供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
(八)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开展绩效自评;
(九)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八条【使用范围】专项资金用于以公益性为主的水务工程建设、修缮、运行管理维护,新技术推广应用与实验、示范及水务能力建设项目。采取无偿拨款和贴息的运作方式。其使用范围如下:
(一)防洪减灾。水库、堤防等水务工程的水毁修复、除险加固和安全达标建设;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的大型维修、更新改造与维护;河道日常管理维护和整治;暗河(渠)复明;雨水管网改造与维护;内涝点整治;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水文设施建设、改造与维护;“三防”物资采购;“三防”仓库建设与改造;“三防”信息化建设与维护;
(二)水源与供水保障。水源与供水相关工程改造与维护;水质监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源调蓄;地下水管理与监测;水源和供水设施隐患治理;
(三)水环境保护与改善。水土保持;水文与环境监测;河湖水环境管理和水质改善;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监测;污水设施隐患治理;排水设施应急工程项目建设、改造与维护;排水管网的接驳、改造与维护;排水设施隐患排查与整治;排水监测;水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
(四)节约用水。节水有关规划、政策、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节水产品、器具及节水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节水型城市和社会建设;节水宣传、培训;节水示范项目建设;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节水设施建设改造;节水单位和个人的补助和奖励;
(五)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规划、政策、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与奖励;海绵城市科研、技术交流与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培训;海绵城市监测与绩效评估;海绵城市相关信息化建设;
(六)抢险应急工程。“三防”抢险救灾工程;水源和供水设施抢险应急工程;污水设施抢险应急工程;排水设施抢险应急工程;
(七)水务能力建设。水务规划;水务工程前期工作;水务各类规范、标准体系建设;水务科技创新和研究项目;新技术推广与示范;水务重大技术难题及专题研究;智慧水务与信息化建设研究;其他水务相关咨询项目;
(八)经市政府批准由专项资金支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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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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