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4、建设位置:北仑区江南公路南侧约300m,绕城高速公路(新周立交)西侧地块。
5、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尾水水质指主要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新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特别排放限值,具体指标根据环评批复。本次扩建规模为16万m3/d。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涉及北仑区小港街道的部分村庄(r≤2.5km),保护目标为《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本项目尾水排入甬江,甬江(三江口~游山)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工程建设期主要影响是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水土流失等对水、气、声、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营运期主要影响是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对服务范围内河网水质的正面影响;恶臭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硫化氢和氨在各关心点及网格点的小时贡献浓度均符合标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的最大超标距离和建议防护距离均为0,本项目恶臭源卫生防护距离未超出原环评300m的防护距离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无居住区等敏感区;本工程运营后COD污染物排放量与现状相同,BOD和氨氮排放量均低于现状情况下污染物排放量,所以工程后总体上污染物在大小潮情况下的包络面积低于现状情况下对应的包络面积;此外,污水处理厂现状和本工程运营后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本底后污染物浓度未超过四类水质标准;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应标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污染物类别 |
主要措施 |
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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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 |
臭气 |
预处理区、生反池、污泥处理区采用生物滤池除臭。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废气排放标准 |
固废处置 |
污泥 |
厂内离心脱水后,外运焚烧处置 |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妥善处置。 |
生活垃圾、栅渣、沉砂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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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防治 |
风机、水泵等设备,设置在机房内。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消音措施。机泵类设备加装防振垫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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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 |
针对水量异常、水质异常、停水、氯泄漏、紧急停电等事故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
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现状厂界内,选址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规划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原则,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国家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本项目属于污染物减排工程,待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污水处理率有显著的提高和完善,可进一步减少排放CODCr、NH3-N等污染物的排放量。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录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water.com/)上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自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3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