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净水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
大岭净水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20230502-FW01-F
1.2 项目名称:大岭净水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每年运维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合计660.8万元
1.5 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采购需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标准 |
1 |
大岭净水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
大岭镇净水厂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共计两个水务设施整体运营及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供水水质要求及出水水质标准提供供水及污水处理服务,负责本项目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水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并负责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和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维护等(详见采购文件) |
大岭镇净水厂位于大岭镇区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工业园区内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
1.6 合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22〕19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吉林公主岭)”网站(credit.gongzhuling.gov.cn/creditgzl)出具的信用报告。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不间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被授权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法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
3.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主岭市大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公主岭市大岭镇街道
联 系 人:杨超
联系方式:0434-6780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千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
联 系 人:曹嵩瑞
联系方式:0431-80543930、17767890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嵩瑞
电 话:0431-80543930、17767890737
监督部门: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