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评审标准条件所称相应职业资格中咨询
来信人: 李**** 来信时间:2023-10-19 16:45
领导您好,想向您咨询“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程类执业资格”问题,问题如下: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条件所称相应职业资格,是指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程类执业资格。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等。 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中,一级建造师(市政方向)、注册给排水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这个三个证书等同于“工程师职称”。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中,一建建造师(市政)、注册给排水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一级建造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将环境工程列为本专业,注册给排水工程师将环境工程列为相近专业。 结合实际工作,该3个执业资格证书,与环境工程专业联系较为紧密,其中一级建造师(市政方向)常用于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施工和建设(如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给排水工程师常用于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设计(如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设计)。 所以咨询领导,除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这2个执业资格证书,一建建造师(市政)、注册给排水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这3个执业资格证书,是否作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程类执业资格”纳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相应职业资格”中。 如果未纳入的话,能否考虑纳入这3个资格证书,因为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仅为在项目前期使用,环境工程应该需要的是从前期的咨询到中期的设计,以及末端的施工,一整条产业链上的人才,如果仅认可前期的的执业资格证书,将导致环境工程的人才仅聚集于项目前期。
回复
回复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时间:2023-10-24 16:26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已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电话回复并解答,该同志对答复表示满意,并明确表示不再需要书面回复。也感谢该同志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关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