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影响,我市防洪工程受到不同程度损毁。为提升我市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水务局抢抓国家发行万亿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时机,及时编制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水务专项规划,推动42项水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纳入万亿国债项目清单,涉及灾后恢复重建、灌区改造、城市排水防涝提升三个领域项目。截至4月30日,42项工程全部进场建设,比计划时间提前了两个月。
为推进水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早日开工建设、发挥防洪效益,市水务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求真务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压茬推进前期各项工作。
一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成立市水务局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设立4个专项工作组和1个办公室。建立项目包保责任制,明确市区两级政府、项目法人、设计、征迁、监督等各环节人员主体责任。与各区政府一把手签订征迁责任书,将征迁责任落实到属地政府。与项目法人签订建设任务目标责任书,细化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任务,确保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项目调度管理。根据既定的计划开工时间,逐项目梳理可研、初设、招投标等建设程序,实行“并联办理、串联推进”。坚持“日调度、周通报、月巡查”,42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调度表全部上墙,实现全流程挂图作战。梳理制约进度的主要问题,牵头协调研究依法合规快办措施,紧盯关键节点、压茬推进。组织各区摸清征迁底数台账,建立工程施工和征迁工作同步计划表,实现征迁与施工无缝对接。
三是加大部门协调力度。与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文旅等部门建立三级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批“绿色通道”作用,联审联批项目可研、初设报告,协同推动用地、环保、文物、资金等手续办理。市级各部门主动进位,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项目进度。
四是强化招标投标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建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项目管理总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强化合同履约、工程投资、设计变更等关键事项的控制,加强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提高建设管理效率。
五是强化廉政教育监督。实行重点工程“开工先开廉政课”,项目法人递交廉政承诺书,压实参建单位廉政责任。与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市财政局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问题整改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编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方案,实施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继续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彻到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严把工程质量、建设安全、廉政廉洁三道关口,切实加大对各项工程监督监管和推动力度,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程按时完工并发挥防汛减灾效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