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贮存固废,建材厂被罚7.5万元
来源 : 国家固废技术情报共享平台
日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最新行政处罚公示【云环(云城)罚〔2026〕17号】,广东广信青洲水泥有限公司因违规贮存脱硫石灰浆,导致物料外泄造成水土污染,被官方依法处以7.5万元罚款。该案再次凸显水泥企业固废贮存环节的合规短板,为建材行业生态环保管控敲响警钟。
据公示资料显示,广东广信青洲水泥坐落于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厂区占地35万平方米,拥有一条标准化水泥生产线,依托窑、水泥磨、煤磨、立磨等核心设备开展水泥生产加工业务。为实现固废资源化回用,企业将生产产生的脱硫石灰浆转运至厂区辅料仓库晾干储存,本次污染事件正是因贮存防护措施不规范引发。
2026年3月23日,该企业通过泵管设备,将脱硫塔内约30立方米脱硫石灰浆转运至1600平方米的辅料仓库存放。在固废贮存作业中,企业未严格遵循环保技术规范,未设置稳固有效的防流失设施,仅用50厘米高的湿粉煤灰堆砌简易疏松围堰作为围挡防护。该简易防护设施稳定性极差,当日晚间突发溃坝,大量脱硫石灰浆顺势外泄,依次流入厂区内部沟渠、厂界外灌溉渠,部分物料蔓延至周边农田,造成局部水体、土壤双重污染,引发环境违规问题。
事件发生后,该企业迅速启动应急整改工作,全力处置污染隐患、降低环境影响。经过专项攻坚,2026年3月26日,厂界外受污染水渠、灌溉渠及农田的清污工作全部完成;4月8日,厂区仓库残留浆液、外泄至户外的所有石灰浆均清理清运完毕。同时,企业主动叫停脱硫塔向外转运石灰浆的作业,从源头杜绝同类泄漏风险。
针对此次环境违法行为,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1日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固废贮存场所不达标问题。4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复查核验,确认所有污染物料清理完毕,现场环境隐患彻底清零,企业整改落实到位。执法部门结合现场检查笔录、调查问询记录、现场影像、企业整改报告等完整证据链,依法锁定其违法事实。
经官方核查,该企业违规使用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的场所贮存固体废物,违反《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主动放弃相关权利。结合涉案固废体量超2吨、近两年同类违法记录较少的裁量标准,监管部门最终作出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深化建材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将固废违规堆放、贮存防护缺失、物料外泄污染等问题列为重点稽查对象。水泥行业固废产出量大、品类多,资源化回用过程中极易因管控疏漏引发环境问题。本次处罚案例警示全行业,固废处置无小事,切勿心存侥幸简化防护流程。各大水泥企业需严格对标环保规范,完善固废贮存防渗、防流失设施,健全全流程管控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严守绿色合规生产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