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沩水河巷子口河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NX-2013-00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529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宁乡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县沩水河巷子口河段治理工程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招[2012]32号文件和湖南省水利厅湘水计[2012]1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县沩水河巷子口河段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宁乡县巷子口镇
2.3专业类别:综合治理
2.4本工程实施计划:18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2月,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8月。
2.5招标范围:总投资约1529万元。综合治理长度4Km,包括加固堤防5.38km(其中左岸4km,右岸1.38km),岸坡整治2.62km(其中右岸2.62km),河道清障疏浚1.8km,涵闸改建11座,河坝改造3座。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88号文公布的《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施工企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无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其他在建项目,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5 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6近5年内有2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和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A证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
(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等;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等;
(8)湖南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原件);
(9)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并提供信息查询资料;
(10)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等:包含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证明原件,并要求提供业主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留原件)交招标人留存供评审核验。
5.招标文件购买地址:通过传真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王 杰
手 机: 132 4074 3335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zhaobiao1116@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