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为改善涑水河流域环境,市政府持续实施涑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2012年,运城市把涑水河综合整治作为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之一,把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实行涑水河县境断面水质考核,并制定涑水河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
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运城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环保、林业、国土、经信、住建、水务等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沿河6县(市、区)政府“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组。制定了《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责任,并配套实施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
运城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持“五个一律不批”,即不符合国家产业为进一步调动沿河49家排污企业升级改造污染治理设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运城市从涑水河专项治理资金中拿出2000万元,重点支持10家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沿河各县(市、区)政府向21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要求进行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已有11家企业完成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并运行,5家正在施工,5家停产或转产。
运城市对国家明令取缔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设施、工艺和产品,分期分批进行淘汰。目前共淘汰10家企业的生产装置、设备137套(台),淘汰落后产能炼钢60万吨、纺织印染3500万米、造纸一万吨。
2012年以来,涑水河沿线49家企业共投入治理资金1.9亿多元,新上治理设施10余套,实现达标排放,每年可减排化学需氧量336.9吨,减排氨氮169.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