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九建招字〔2013〕 081号
八里湖周边污水处理厂尾水收集排放工程经政府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八里湖周边污水处理厂尾水收集排放工程;2.工程地点:八里湖新区;3.工程规模:管线全长约9.6公里,其中球墨铸铁管管径DN1400,长约8750米,3×2m箱涵长约850米;总投资约7000万元;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方、管道预埋、箱涵预制、排水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其他项目施工总承包;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1. 具有履约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4. 企业近36个月(2010年3月-2013年2月)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且主管网管径不小于DN1200的市政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三、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证件(书)原件: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含安考证)、五大员证书(含安全员的安考证)及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中的任意一项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备)】,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完整复印件(含封面),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18日~2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 8 :30时至11:30时,下午15时整至17时整,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潜在投标人的所有投标资料均应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等行为,不得参与“转借资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投(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各报名人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依法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方能正式参加投标。资审费300元。
招 标 人: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0792-8983575,15279238296)
监督机构: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