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阳市北部新城水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阳市白云区自来水公司
建设地点: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高山村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4000万元,新建20万m3/d水厂及其配套原水泵、原水输送管网,原水站位于百花湖一级保护区,水处理厂位于白云区高山村。
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素概述
1、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和汽车尾气,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声污染源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态影响主要为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水土流失等。
2、营运期主要水污染源主要为水厂反冲废水和生活污水,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和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保措施:针对施工扬尘,采取在场地四周设置围墙,施工场地每天应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物料运输或堆放应用帆布覆盖;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清运;对施工噪声应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厂界;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至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环保措施:对于反冲洗废水应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净水生产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污泥和生活垃圾,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的全过程管理,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于设备噪声通过绿化降噪、采取隔声、吸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报告书结论
贵阳市北部新城水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贵阳市白云区总体规划,对促进贵阳市白云区社会经济发展,缓解城区人民的用水困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水厂选址和取水方案基本可行,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阳市白云区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0851-6829705) 杨先生(13765154994)
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电话:010-68938188
传真:010-88578761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