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泸州市南郊二水厂工程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投资[2013]4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13]4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530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跃进村五社。
项目规模:一期工程5万吨/日(土建部分按远期日处理能力20万吨建设)水厂及取水泵站及输配水管道。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工程地质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通过专家评审时间)及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自身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分包给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及后期配合服务,划分为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周期:在 75 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资料。后续服务为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给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测量、岩土)乙级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2010年至今完成1个类似市政公用类自来水厂勘察和1个类似市政公用类自来水厂设计(单个项目不低于5万吨/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具有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相关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资质设计与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牵头人应该是具有 市政公用行业工程(给水)设计甲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价;
(2)提供注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百子路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830-2365032
传 真:0830-236503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太成宾馆商务楼三楼301室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电 话:028-85567358
传 真:028-8554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