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一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水业新闻 » 正文

顺德区龙江镇工业有机废水回收处理厂 BOT 建设项目(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1  浏览次数:109
核心提示: 顺德区龙江镇工业有机废水回收处理厂 BOT 建设项目(二次)
中国给水排水 云直播

2020年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大会

公告时间

2013 年 07 月 22 日   上午 08 : 30 起共 0.0 个工作日

公告编号

GB-201307190270 

工程概况

项目估价

4300( 万元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期 ( 天 )

本项目分一、二期建设,特许经营期一共为二十五年,不含第一期建设期及调试期  

资金来源

中标人自筹资金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顺德区龙江镇工业有机废水回收处理厂 BOT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内高窖工业区北华路以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地块以东地块内,土地面积约 2 万平方米。此地块由中标人自行租赁解决。一期建设规模为废水处理量 1500 吨 / 日,二期建设规模为废水处理量增至 3000 吨 / 日。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土建及设备均按 1500 吨 / 日规模配置(或设计)。第一期建设期为一年,试调期为三个月。顺德区龙江镇工业有机废水回收处理厂 BOT 建设范围包括:综合楼和辅助生产设施、厂内外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所有废水处理的工艺流程池及配套设施。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将由中标单位取得顺德区龙江镇工业有机废水回收处理厂(包括一、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权,负责废水处理厂的土地租赁、融资建设、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收集、运输废水及将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并负责债务偿还和自行向收集废水的企业收取废水处理费,项目移交时须按合同条款规定将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招标人,除特许经营权外的本项目所有设施均不用移交。  
项目名称 : 顺德区龙江镇工业有机废水回收处理厂 BOT 建设项目(二次)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招标范围

 

质量要求

 

投标报名条件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业废水类)临时或以上资质  

投标报名要求

截止时间

2013 年 07 月 26 日   下午 05 : 30

报名方式

窗口报名
(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 8 : 30 至 12 : 00 下午 2 : 00 至 5 : 30 )

接受报名单位

招标人委托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

(0757)22836751 , 22836754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1 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窗口报名
需提供的资料

1 、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 “ 资料下载 ” 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资格预审合格
标准

3.2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 )被责令停业;( 2 )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交资格预审
资料的要求

 

提交时间

 

提交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正式投标人的
选取办法

4.1 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 ---- 开标的程序。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获取招标文件
办法

发售时间

2013-07-26 17:30:00 

发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1 楼  

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 500 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户名:夏小勤,帐号: 44463001100782687 。  

其他事项

10.1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2 中标人在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书后 30 日历天内,必须与本项目的土地所有者签订土地租赁意向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人即时终止合同,招标人退回中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
10.3 中标人在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书后 90 日历天内,必须与本项目的土地所有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人即时终止合同,招标人退回中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黄 先生  

传 真

 

联系电话

0757-29839913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何 先生  

传 真

22257137 

联系电话

22257133 

招标相关文件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 包括评标办法、专用条款等 ) 注:网员请登陆后查看,非网员请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触摸屏上查询。

招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6631 

 
微信扫一扫关注中国水业网/>
</div>
<div class=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