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
工程所在地址 |
中山市坦洲镇安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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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仕洪 |
联系电话 |
134204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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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及其他 |
总建设规模 |
5 万吨 / 天 |
其中招标部分规模 |
5 万吨 /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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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量 |
建设标准 |
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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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工程投融资 - 建设 - 移交( BT ) |
工期要求 |
施工工期 365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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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总投资 |
7520 (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 |
约 6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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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 100 % |
集体自筹 % |
私营 % |
外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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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勘察单位 |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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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
2013 年 08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至 2013 年 08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
设计单位 |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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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标日期 |
2013 年 08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至 2013 年 08 月 26 日 16 时 30 分 |
监理单位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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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 资质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已取得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 IC 卡 。 2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总负责人须具经济师或以上职称,提供由投标人购买的 4 、 5 、 6 月份社保证明。 3 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 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资格,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提供由投标人购买的 4 、 5 、 6 月份社保证明。 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和由投标人购买的 4 、 5 、 6 月份社保证明。 5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具时间)须完成一项处理能力不低于 5 万 m3 / d 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规模以施工合同承包规模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同时需提供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固定电话,以方便招标人对该业绩现场考察或咨询)。 6 财务实力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不少于 2400 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如报名的单位不足 5 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 5 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且经收款单位确认到账后,汇出银行必须是投标人总公司的注册经营所在地开户行基本帐号,凭电汇或转账单及总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到中山市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原城建大楼)一楼窗口开具收据。 帐户名称 :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帐号 :2011026709024900252 ,开户行 : 工行坦洲支行,联系人: 郭 小姐,联系电话: 0760-86780663 。 |
报名地点: 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 4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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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 ①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zsjyzx.gov.cn )下载;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 IC 卡原件及复印件;③本工程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 ( 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需为企业投标员,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④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由投标人购买的 4 、 5 、 6 月份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或岗位人员 IC 卡)、第二代身份证和由投标人购买的 4 、 5 、 6 月份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和由投标人购买的 4 、 5 、 6 月份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