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HDPE缠绕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3XSZFCG143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HDPE缠绕管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其它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具有自行生产HDPE管道及配件能力的生产企业;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以实际到帐为准,并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或http://www.xsbm.gov.cn/zbtb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3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4日14时45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3年9月4日14时45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乐老师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传真:0574-6573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