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BOT(建设-经营-移交)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BOT(建设-经营-移交)项目经公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以BOT(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建设,招标人湖北公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招标管理部门
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资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湖北省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BOT(建设-经营-移交)项目
2、招标工程规模: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一期3万吨/日,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
3、招标工程方式:BOT(建设-经营-移交)、建设工期为8个月,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
4、经营范围:负责杨家厂集镇和青吉园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处理,确保达到国家污水处理排放一级B
标准,且满足提排长江的相关标准。
5、经营方式:本污水处理厂整体工程通过本次BOT(建设-经营-移交)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所选定的投
资人将依法在公安县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并由项目招标人授予项目公司特
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
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完好无损地、无偿地移交给项目招标人。
6、工程地点:公安县杨家厂镇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1、须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近年至少具有1个以BOT方式运作的规模在3万吨/日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经验。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无不良市场行为纪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有限数量制。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七家时,经资格预审委员会进行评分,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选择七家资格申请人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递交退还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可通过网银),从原渠道无息退还(利息冲抵手续费用)。
帐户全称: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行公安县支行城关分理处
帐 号:17-282001040001841
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9月25日至2010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提交相关资料后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有: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及投标保证金凭证。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2013年10月10日10:00 时以前送至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申请人必须派人于2013年10月10日10:00参加资格预审会,并应带齐所有资格、资料的原件审查,否则视为放弃。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湖北省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BOT(建设-经营-移交)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2、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申请文件送达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相关信息的公布: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gcjs.cnhudei.com)、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onganztb.cn)。
2、招标人将资格预审申请的评审结果在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参看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onganztb.cn)。
附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本次招标监督电话:公安县监察局全程监督:0716-5225263
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6-5109028
招标人:湖北公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王科长联系电话:13797476661
招标代理机构: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传真)0716-515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