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通知
崇明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呈报行业审查的请示》(崇水务〔2013〕49号)收悉。经评估和研究,现将有关行业审查意见通知如下:
一、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处置是落实国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的相关要求,也是上海完成“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的重要工作之一。本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根据《崇明县城镇排水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同意该工程处理范围为陈家镇污水处理厂、堡镇污水处理厂和长兴岛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处理规模为10吨/日(含水率80%)。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的好氧发酵工艺,处理后的污泥近阶段在崇明三岛海塘大堤外的滩涂林地进行试用。
四、其他意见请参照我局科技咨询评估中心的《关于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报告》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