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3日
一、说明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受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公示。
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
(2)项目地点:城桥镇岱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3)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工程管理业
(4)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前处理)混料系统、好氧发酵系统、污泥(后处理)筛分系统、调理剂堆放系统、臭气收集及处理系统、配套电气自控系统。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一江山路515号
联系人: 池先生
联系电话: (021) 59611020
传真:59621435
E-mail:shizheng0420@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甲字第1812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逸仙路388号(200434)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1)65427100-2728
传真:(021)65607379
E-mail:wzh@sidri.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为:区域环境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及预测评价、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1)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于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请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