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4205)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工程概况:
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重量不小于80t的大型设备共有592台(其中大型动设备机组35套,不包括8台费托反应器),大型设备重量合计约11.24万吨,大型设备详细情况见附件1《大型设备吊装技术参数汇总表》,主要分布在气化装置、净化装置、油品合成与加工装置、空分装置及甲醇装置。各装置区的大型设备数量及重量分布情况见表1-1,各装置区单台(件)重量在300吨以上的设备分布情况见表1-2。
各装置区大型设备数量及其重量一览表表1-1
序号 |
装置名称 |
设备数量(台) |
设备总重(t) |
1 |
气化装置 |
300 |
55020 |
3 |
净化装置 |
111 |
26509 |
4 |
空分装置 |
73 |
9258 |
5 |
油品合成与加工装置 |
101 |
20378 |
7 |
甲醇装置 |
7 |
1271 |
|
合计 |
592 |
112436 |
300t以上大型设备分布情况一览表表1-2
序号 |
设备吊装重量 |
设备所在装置区 |
数量 |
1 |
吊装重量600t以上 |
净化装置 |
16台 |
油品合成 |
2台 |
||
2 |
吊装重量400t以上,600t以下 |
净化装置 |
8台 |
油品合成与加工 |
6台 |
||
3 |
吊装重量300t以上,400t以下 |
油品合成与加工 |
15台 |
气化装置 |
28台 |
||
4 |
合 计 |
75台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单台(或单件)设备重量超过80吨的大型设备吊装工程(不包括费托反应器吊装工作)。根据本项目大型设备大件吊装工程量及分布特点,将各装置区的大型设备吊装划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招标。标段划分详情见表1-3:
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标段划分情况一览表 表1-3
标段 |
标段内设备所在装置区 |
备 注 |
标段Ⅰ |
油品合成与加工装置、空分装置 |
设备台数:约174台 吊装总重:约29636t |
标段Ⅱ |
净化装置、甲醇装置、气化装置一区 |
设备台数:206台 吊装总重:约43810t |
标段Ⅲ |
气化装置二区、三区、四区 |
设备台数:212台 吊装总重:约38990t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重量不小于80t大型设备吊耳设计,并满足设备制造进度要求;
2.大型设备吊装方案及相关吊装场地基础处理、大型吊装装备的现场组装拆卸等施工方案编制、报审报批并实施;
3.吊装装备进场、转场、退场以及使用前报验、办理准用许可手续;
4.吊点加固加强,吊耳强度及焊缝复检、吊装场地检测等所有大型设备吊装相关准备工作;
5.运至现场的大型设备吊装就位及满足安装或组焊工作要求。
6.负责现场大型设备二次运输的装、卸车工作。
7.对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施工组织、安全、质量、进度、资源、施工文件等内容进行全面管理。
备注:服从业主统一指挥,配合标段外安装单位进行的其他设备及组件装卸车组焊及安装工作(费用不包括在本标段内)。
计划工期:
标段Ⅰ:2014年8月15日~2016年4月30日
标段Ⅱ:2014年8月15日~2016年4月30日
标段Ⅲ:2014年8月30日~2016年4月30日(具体施工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为本工程最后一台大型设备吊装结束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并在有效期内;
具有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近五年单台500t以上大件设备吊装工程业绩不少于三项(以单项合同为准);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的安全工程师证书(以上3个人员必须为企业正式职工,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开据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
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以2013年11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金萌睿,电话:0951-6971430)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不能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标段/套,售后不退。
4.3资格预审文件收款账户:
收款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开户行名称: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注:
凡有意申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4号楼522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编:750010
联系人:金萌睿
电话:0951-6971430
传真: 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gmjmr@126.com
网址: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
2 |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
|
税务登记证原件 |
|
开户许可证 |
|
3 |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
4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起重机械)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6 |
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 |
7 |
投标人近五年类似业绩(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合同原件) |
8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
|
安全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原件 |
|
9 |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上述3个人员 |
10 |
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以2013年11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
注:审查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