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背景
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是现代化城市文明的标志,是防治水污染、保护水源的最有效手段。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将大幅度地消减污染物质向各河流的排放量,将极大地改善城市周围水系的水质,从而有效控制靖安县的水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远落后于经济建设发展的要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也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造成雨污水混流,并直接排入水体,造成了水体的污染。因此,加快污水工程的建设,对于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高起点建设工业园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靖安县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
建设地点:宜春市靖安县香田乡;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2万m3/d,其中一期0.3万m3/d;
纳污范围:接纳靖安工业园区内硬质合金工具产业基地和绿色照明产业基地规划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处理工艺:流化床工艺+曝气生物滤池工艺;
投资规模:一期总投资1203.06万元人民币,业主自筹;
建设期:2013年7月-2014年3月;
1.3产业政策及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修订版)》,本项目对应于上述目录中的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属于当前国家鼓励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现行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1.4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4.1 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江西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赣工污建办字[2012]7号),本项目属全省第二批3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的一个,符合江西省园区规划;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赣环评函[2011]113号),园区需加紧建设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工程,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根据靖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选字第3609252013008号文,本项目建设地点属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
1.4.2 项目建设外部条件符合性分析
(1)交通运输
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宜春市靖安县香田乡,交通运输十分便利。
(2)供水及排水系统
供水水源为市政供水。
(3)供电系统
电源由城市电网架空引来,经短段电缆引至污水厂高配间,故供电系统有保障。
综上所述,本项目外部条件良好。
1.4.3 区域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1)环境空气质量
SO2、NO2、PM10小时值及日均值污染指数均小于1,H2S、NH3一次值污染指数小于1,监测的小时浓度值及日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有关居住区标准的要求,表明评价区域内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肖家港河和北潦河各监测断面的污染因子浓度除总氮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各监测断面的各污染物因子单因子标准指数除总氮外均小于1,没有超标现象,说明该项目纳污河段水质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
从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来看,4个监测点的噪声值昼间在39.6~44.3dB(A)之间,无超标现象;夜间在35.4~40.3dB(A)之间,也无超标现象,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
各监测点位的各污染物因子现状监测值均符合所执行的标准,单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没有超标现象,说明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满足所执行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表明水质良好。
1.4.4 污染物排放可达性分析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分别以格栅井和生化池为中心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厂区设置绿化带,厂界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二级标准。
废水: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经肖家港河排入北潦河。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类泵、风机、脱水机等,采用类比实测的平均声级确定其声源强度,噪声强度在85-100dB(A)。建设单位设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有效治理后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管理,做好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收集和储存相关防护工作,收集后进行有效处置。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以降低危险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1.4.5 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符合性
项目生产线由污水处理工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等组成。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污染均得到有效处理,本项目符合国家对企业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 65.7t/a,氨氮8.76 t/a。,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 65.7t/a,氨氮8.76 t/a。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已基本平整完毕,除北侧有一养猪场外,周边为农田,无其他工业企业,厂界东北30米为张家岭村,有10户村民。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得主要措施与效果
3.1污染物源强
本工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属无组织废气,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分布在格栅、生化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区域。本项目恶臭主要污染物的源强和表
表
构筑物名称 |
总面积(m2) |
NH3 |
H2S |
A2/O池 |
452.3 |
0.095 |
2.39×10-4 |
污泥浓缩脱水车间 |
162 |
0.079 |
2.64×10-4 |
格栅井 |
65 |
0.143 |
2.5×10-4 |
曝气生物滤池 |
81 |
0.017 |
4.28×10-5 |
2、废水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其进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外排,日处理0.3万吨污水,项目进出水水质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表
序号 |
污染物 |
进水(mg/L) |
产生量(t/a) |
出水(mg/L) |
排放量(t/a) |
1 |
化学需氧量(CODCr) |
500 |
547.5 |
60 |
65.7 |
2 |
生化需氧量(BOD5) |
350 |
383.25 |
20 |
21.9 |
3 |
悬浮物(SS) |
400 |
438 |
20 |
21.9 |
4 |
氨氮(以N计) |
50 |
54.75 |
8 |
8.76 |
5 |
总磷(以P计) |
8 |
8.832 |
1 |
1.095 |
6 |
总氮 |
70 |
76.65 |
20 |
21.9 |
3、噪声
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等。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类泵、风机、脱水机等,采用类比实测的平均声级确定其声源强度,噪声强度在85-100dB(A)。具体设备噪声强度见表
表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噪声级 |
合成声压级 |
降噪措施 |
降噪值 |
风机 |
台 |
4 |
90 |
96 |
隔声、消声 |
20 |
压滤机 |
台 |
1 |
85 |
85 |
隔声、减震 |
20 |
反冲洗泵 |
台 |
2 |
100 |
93 |
隔声、减震 |
20 |
污泥泵 |
台 |
3 |
100 |
94.8 |
隔声、减震 |
20 |
潜污泵 |
台 |
4 |
100 |
96 |
隔声、减震 |
20 |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
(1)本工程每天产生的污泥,经过浓缩、脱水后,最后形成的泥饼含水率为80%,约为963.6t/a(2.64t/d)。污泥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废属性鉴别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员工年产生活垃圾2.19t/a,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每天产生的栅渣量为0.16 m3/d,即58.4m3/a。格栅渣含水率一般为80%,容重为960kg/m3,故本项目产生的格栅量为56.064 t/a。
(4)沉砂量可按照每10万立方米污水沉砂量为3立方米计算,其含水率为60%,容量为1500kg/立方米,因此可得本项目沉砂量为49.275t/a。
3.2环境保护目标
经过现场踏勘,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表
环境 |
环境保护对象 |
环境保护目标 |
大气环境 |
项目周边5km范围的敏感目标。 |
本地区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应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以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
地表水环境 |
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经肖家港河排入北潦河,其排污口下游最近的饮用水源取水口为安义县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取水口,取水规模为2万m3/d,该取水口距离废水入潦河处23km。 |
北潦河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
地下水环境 |
项目所在地为中心,一共20km2的范围的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
声环境 |
建设项目厂界外1m及周边敏感目标 |
厂界应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本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居住情况与厂区位置关系情况见表
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m |
规模 |
保护标准 |
环境空气 风险 |
胡家桥 |
西南 |
506 |
11户约41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
张家岭 |
东北 |
30 |
10户约37人 |
||
牛洞熊家 |
西南 |
645 |
102户约380人 |
||
龟山涂家 |
西南 |
1200 |
81户约307人 |
||
大源洪家 |
西 |
1340 |
20户约83人 |
||
曾家地 |
西 |
1216 |
15户约70人 |
||
耕里徐家 |
西南 |
2160 |
16户约72人 |
||
鱼桥村 |
西南 |
2160 |
10户约35人 |
||
古家 |
西南 |
2200 |
12户约38人 |
||
红岗村 |
西南 |
670 |
21户约85人 |
||
杉林陈家 |
南 |
700 |
33户约118人 |
||
堎背项家 |
东南 |
800 |
28户约115人 |
||
雇山 |
东南 |
736 |
126户约535人 |
||
田里王家 |
东北 |
1470 |
41户约123人 |
||
塅里陈家 |
东北 |
1210 |
54户约213人 |
||
白路张家 |
东北 |
1840 |
15户约57人 |
||
南社邓家 |
北 |
570 |
103户约381人 |
||
鹁鸠垄 |
西北 |
1360 |
10户约32人 |
||
善花园 |
西北 |
1890 |
21户约80人 |
||
洲上潜家 |
北 |
2177 |
30户约110人 |
||
上晏 |
北 |
2400 |
12户约35人 |
||
潜项 |
北 |
1988 |
15户约42人 |
||
港口胡家 |
北 |
1520 |
23户约80人 |
||
仑上 |
西北 |
1278 |
16户约46人 |
||
白路村 |
东北 |
1050 |
20户约75人 |
||
香田乡 |
东北 |
812 |
120户约520人 |
||
车下陈家 |
东北 |
2200 |
18户约45人 |
||
小港彭家 |
东北 |
1983 |
22户约70人 |
||
下晏 |
东北 |
2077 |
11户约35人 |
||
吉洛村 |
东北 |
1548 |
30户约102人 |
||
地表水、风险评价 |
北潦河 |
东 |
3000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肖家港河 |
南 |
10 |
|
||
噪声 |
张家岭 |
东北 |
30 |
10户约37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1 噪声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风机及压滤机等机械噪声。
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值昼间在48.8dB(A)~53.7dB(A)之间,夜间在47.7dB(A)~53.6dB(A)之间,张家岭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为45.5 dB(A)、43.4 dB(A),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张家岭昼夜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3.2 水环境
经过预测可知,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水排放至肖家港河及北潦河后,下游各监测断面处,叠加现状监测值后COD和氨氮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水排放至肖家港河后,下游监测断面500m处,总氮排放值叠加本底值后的预测浓度值为1.327mg/l,低于现状监测值1.417mg/L,说明项目建设对污染物减排有一定效果。
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水排放至肖家港河及北潦河后,下游各监测断面处,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大部分断面的氨氮、COD和总氮浓度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要求影响范围较大。
为了保证地表水的水体功能,杜绝事故排放。
3.3.3 大气环境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7.5小节: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根据表
3.3.4 固体废物
在项目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前)应将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2007)做鉴别试验,结合污泥属性鉴别结论,按有关固体废物的处置要求妥善处置,根据鉴别结论,如污泥为危险废物则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如为一般工业固废,则与其余固废一起处置。本项目产生的污泥量较小,在提升泵房北侧设置12m2的污泥暂存场。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规定设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栅渣和沉砂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日产日清。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4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3.4.1 大气保护措施
在对生化处理区及格栅井分别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外,应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绿化率,美化厂区。设置规定的卫生防护隔离带;
(2)加强运行操作管理,控制储泥池发酵;
(3)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厂区内不设污泥干化场;
(4)在厂区空地、路边围墙侧种植黄杨、夹竹桃、悬林木、广玉兰等除臭效果较好的树种以及其它花草等,形成多层次隔离带与防护林带,以降低恶臭气体的环境影响;
(5)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视需要)恶臭气体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在确定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严格控制新建居住生活区。
3.4.2 废水保护措施
(1)首先应积极做好项目服务区域内污水管网系统的工业、生活污水分流及清污分流工作。对于雨污合流的区域,应尽快改造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在规划和建设中要做好雨污分流,并提高区块废水的截污率。对工业企业的污水要求进行预处理达标。各进管厂家应严格执行进管标准,高浓度工业废水和有害有毒物浓度应按进管标准严格控制。
(2)该项目服务区的各家企业必须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做好工业节水、清污分流工作。
(3)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人员培训,加强教育,提高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环境污染。
(4)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事故的隐患。污水处理厂要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转事故。
(5)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了解,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6)制定可操作的进管污水水质监控办法。
(7)要求截污区域内污水进入管网前必须做好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方可入网,严禁区域含重金属的工业废水入网。
(8)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做好项目尾水排放在线监控工作。
(9)加强截污范围以外的城市污水排放源和农村面源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本工程的环境效益。
(10)在污水厂进口和总排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水量、pH值、CODCr、NH3-N,并配套视频监控系统。
3.4.3 噪声保护措施
(1)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设备选型时,鼓风机、泵、变压器等设备应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
(2)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在独立的隔声房内,所在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的地面、顶棚、墙体作吸隔声、减振处理,有效地阻止噪声外泄,同时设相应的减振基础。
(3)加强设备的日常定期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扰民现象。
(4)做好厂区四周绿化工作,应种植高大乔灌木相结合的绿化带;可选择树型高大美观、枝叶茂盛、常青、耐污染、易修剪和管理、生长迅速、成活率高的树种,可适当减少恶臭类污染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4.4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①项目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②对栅渣、污泥要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落实好污泥运输的有关设备和车辆,清运过程中要防止散落现象,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建议只设污泥临时堆场,不设永久性污泥干化场。
③污泥的暂存场应设置防雨棚和防水围墙,防止暴雨冲刷和厂区过水使得运河水体污染。
④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3.4.5 地下水保护措施
为防治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污泥应堆放于暂存库内,不设置露天堆场,库房采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固废暂存库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并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四周设置地沟和收集池;污水处理、排放、输送系统等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加强周围的地下水监测工作,一旦发现被污染,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地下水监测点位为张家岭、胡家桥和厂区,监测因子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氰化物、铜、六价铬、锌、镉、铅、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等。3.5环境风险
3.5.1 环境风险识别
(1)由于排水的不均匀性,导致进厂污水水量超过设计能力,污水停留时间减少,污染负荷去除低于设计去除率,另外,进厂污水水质负荷变化,有毒物质浓度升高,也会导致污水处理厂去除率下降,尾水超标排放。
(2) 温度异常,尤其是冬季,温度低,可导致生化处理效率下降。
(3) 污水处理厂停电,机械故障,将导致事故性排放。
(4) 操作不当,污水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将降低活性污泥浓度,使得生化效率下降,出现事故性排放。
上述事故发生后,尾水将超标排放。根据第5.1章水环境影响预测,发生事故性排放情况下,若尾水污染物COD排放浓度按进水原始浓度(500mg/L)计,将会造成排污口下游水质超标,从而影响水体水质。
因此,应加强管理,尽可能杜绝事故性排放的发生。
只要设备运行正常,进水无重大变化,一般而言,本项目工艺条件下不会出现高浓度污水事故性排放问题。
3.5.2 环境风险事故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1)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组成城建、环保、工业等部门的事故应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分工负责,协调处理事故。
(2)发生污水处理厂停运事故时,排水的单位大户应调整生产,减少污水排放,并启用应急贮水池。
(3)组织抢修,迅速排除故障,恢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4)建立可靠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控系统,设立标准排污口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以时刻监控和预防发生事故性排放。
(5)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提高设施的完好率,关键设备应留足备件,电源应采取双回路供电。
(6)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部门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杜绝操作事故隐患。
3.6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3.6.1 经济效益分析
1、环境工程比例系数H2
|
环境工程比例系数即环保建设投资与企业建设总投资的比例。
|
H2=——×100%
式中:H2—环境工程比例系数;
Er—环保设施投资费用,万元;
Zt—企业基本建设总投资,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1203.06万元,环保投资1203.06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00%,该项目的环保投资比例是合适的。
污水处理工程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以服务于社会为主要目的,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外部整体环境的改善,主要体现为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的投资与运行成本概况
(1)污水处理规模: 0.3×104m3/d。
(2)工程总投资: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1203.06万元。
(3)运行成本:经可行性研究分析,该工程单位总处理成本为1.98元/m3,其中经营成本为0.72元/ m3。
3、预防二次污染环保投资估算
污水处理厂带来的二次污染源主要为恶臭、剩余污泥及格栅截留物、沉砂等。为防止或减轻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本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其环保投资见表
表
序号 |
项目 |
费用(万元) |
1 |
电费 |
874 |
2 |
药剂费 |
219 |
3 |
工资福利 |
792 |
4 |
基本折旧费 |
845 |
5 |
摊销费 |
211 |
6 |
大修理费 |
218 |
7 |
日常检修维护费 |
218 |
8 |
财务费用 |
893 |
8.1 |
其中:利息支出 |
893 |
9 |
其他费用 |
710 |
10 |
总成本费用 |
4981 |
|
其中:固定成本 |
3133 |
|
可变成本 |
1803 |
11 |
经营成本 |
3031 |
3.6.2 项目建设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
①可解决少量社会就业岗位。
②污水处理设施是城市考核的重要指标。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对改善靖安工业园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总体竞争能力均有促进作用。
(2)经济效益
①减少疾病、增进健康,降低医药开支,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②改善北潦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生产。
③缓解服务范围内现有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的压力,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3.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3.7.1 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工作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与监测站签订有关施工期监测合同,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与监测站签订运营期监测合同。
本项目监测计划详见表
表
时段 |
监测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施工期 |
沉淀池 |
pH、COD、BOD、SS、氨氮 |
1次 |
营运期 |
进水调节池 |
pH、COD、BOD、SS、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氮等 |
在线监测 |
生物滤池进水 |
1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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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排口 |
在线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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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家港河排污口上游100米断面、下游500米断面 |
1次/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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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家港河汇入北潦河处,北潦河上游500米、下游500米、1500米断面 |
1次/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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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排放口 |
COD、SS |
1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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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张家岭、胡家桥、主体污水处理设施 |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氰化物、铜、六价铬、锌、镉、铅、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 |
1次/季度 |
3.7.2 环境管理制度
为使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能得到落实,特制定本建设项目管理计划表,详细见表
表
防治对象 |
防治措施 |
环境管理 |
环境监理 |
施工扬尘 |
施工场地硬化,使用商品混凝土; |
施工单位环保措施上墙,落实到人,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和保洁工作。 |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应进行处罚并整改。 |
建筑垃圾及多余弃土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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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及沉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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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地及进出口定期洒水抑尘、清扫,保持工地整齐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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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焚烧熔化沥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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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回填土方进行压实或喷覆盖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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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按有关规定进行围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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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噪声 |
将投标方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作为中标内容; |
环保监理部门对夜间施工噪声进行监督检查,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应进行处罚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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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开工15日前,携带施工资料等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建设施工环保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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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12:00~14:00、22:00~ 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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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施工浇筑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前3天内,由施工单位报环保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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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污水应集中收集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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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在雨季进行基础开挖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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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及生活垃圾 |
建筑垃圾及多余弃土及时清运,不能长期堆存,作到日产日清,车辆用毡布遮盖,防止沿途散落。 |
渣土清运至指定地点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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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环境监理要求
1.环保工程“三同时”监理。核查建设内容与污控措施是否与环评内容一致。
2.按照环保主管部门批复的环保工程设计文件和进度安排,监理环保工程建设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各类污染源是否按照要求处理排放。
3.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监理。对施工和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控制指标、收集与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和处理效果等进行监理,检查和监测是否达到了批准的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监理。保证施工过程的弃土弃渣和其它废弃物得到妥善合理的处置,保证工程现场清洁整齐,不污染环境。
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监理。保证施工过程的废气和粉尘达标排放,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6.噪声控制措施监理。按照环评和设计要求对施工噪声进行防治,保证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必须避免噪声扰民。
7.环境监测等环评文件提出的其它环保措施监理。落实必要的施工期环境监测,并为环境监理提供必要的监测数据,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其它环保对策措施的有效实施。协助业主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重大环境事故。
8.工程完工后,由环境监理单位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报告书,作为竣工环保验收资料。
4公众参与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照国家的环评要求,为进一步采取有利措施,减少本项目运行后对当地环境的负面影响,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的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附近的公众意见进行了调查。调查的重点为受工程直接影响区域的人群。
4.1 目的及意义
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邻近地区人民群众生活。各界民众由于对项目建设认识不同,会对该项项目持不同的观点。公众参与是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其目的在于加强项目建设单位同当地公众的联系与沟通,使公众了解项目并有效介入项目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获取项目周边居民、单位、相关领导以及专家对该项目建成前后在区域环境质量方面、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提供参考。
公众参与使建设项目更加民主化、公众化,以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使该项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更加完善、合理。通过公众参与来维护其环境权益、履行其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对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风气和实现预定的环境目标有着保证作用,从而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该项目的综合效益和长远利益,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统一。通过公众参与,可使环境影响评价的对策更具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