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黎平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项目 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黔发改环资( 2014) 410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黎平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自筹与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 0.5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总投资 4814万元。
2.2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黎平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条件。
3.2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至 2014 年 5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 3-4栋裙楼 3楼大厅, 持委托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信息服务费 1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黎平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正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黎平县 地 址: 凯里市北京东路 46号
邮 编: 邮 编: 556000
联系人: 龙塘 联系人: 黄良
电 话: 15286605502 电 话: 0855-8257722
传 真: 传 真: 0855-8255368
资质证书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