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党办〔 2014 〕 12 号文件精神, 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资格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内容: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预选承包商
1.2 招标人: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 18 个乡镇(街道)共计 85个行政村
1.4 预选数量:公开预选 25 家。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 3 家且没有超过 25 家,均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 25 家, 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确定最终入围单位。
1.5 适用范围:已列入宁海县2014年度计划内 85 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具体详见附件一。
1.6 项目施工招标实施
1.6.1 项目施工招标以村为单位由各村所在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
1.6.2 不含主材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不含)以内的,由具体负责实施的乡镇(街道)根据招标控制价 下浮8%~12% 之间在 入围的 25 家预选承包商中参照《宁海县小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具体负责实施的乡镇(街道)根据招标控制价 下浮8%~12% 之间进入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 入围的 25 家预选承包商中公开招标,最终确定每一个项目的中标人。
1.6.3 每家入围的承包商最多只能同时承建 4 个项目。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
2.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 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
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cin.gov.cn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www.zjjs.com.cn )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5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2014年 6 月 10 日 16: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本资格预审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下同)为2014年 6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nhztb.gov.cn )上发布。
7 .其他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外环路11号四楼
联系人:周从明
电话:0574-59975820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叶欢欢
电话:0574-6558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