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广灵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壶流河生态修复)工程 设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GZC201 445
三、 投标内容:
1、本次招标货物共分二包,第一包: 鼓风机、电动葫芦; 第二 包: 加药装置 及混合器、消毒设备、除臭装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投标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四 、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2014年 8 月 15 日— 8 月 2 7日 8:30— 11:30 15:0 0—17:30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质证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灵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换,并不能转让)
八、开标时间:2014年 9 月5日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广灵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十、集中采购机构:广灵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灵县财政局三楼 邮编:037500
项目联系人:许兴萍 魏一敏 联系电话:0352—8822022
广灵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