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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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2014年第四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3717座 污水厂产生的污泥规模超过 3500万吨每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4  浏览次数:171
核心提示:住建部:2014年第四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3717座 污水厂产生的污泥规模超过 3500万吨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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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住建部:2014年第四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3717座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4年第四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以下称,通报)表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它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717座,污水处理能力1.57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新增约800万立方米/日。

         通报显示,2014年第四季度全国设市城市建成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2107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29亿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厂已有1402个,占县城总数的86.9%;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610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0.28亿立方米/日。污水厂产生的污泥规模超过 3500万吨每年。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方面,通报显示,全国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量45.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0%。2014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480.6亿立方米,比2013年增长8.1%。
 
      通报强调,在2015年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落实“十二五”规划任务,进一步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加强污泥产生量、去向及处置量的监督核查,进一步加强对污泥泥质的监测监管,强化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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