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一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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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污泥(含水率:75~85%)进行科学、有效、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处置,预算205元/吨污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1  浏览次数:98
核心提示: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污泥(含水率:75~85%)进行科学、有效、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处置,预算205元/吨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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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信息来源: 

招标编号:2017-B021601()-009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污厂)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污厂)

污泥规范化处置   编号:2017-B021601()-0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对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污厂)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泥(含水率:75~85%)进行科学、有效、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处置,预算205/吨污泥。

该项目污泥运输,确保日产日清,污泥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所运输的污泥必须全部用于中标单位所申报的生产项目,不得擅自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合同期限:  两年。

三:参加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所投企业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具备污泥处置所必须的场所、环保部门所出具的污泥处置相关项目批复或相关环保“三同时”验收报告;

5. 提供近三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金坛区以外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准许接纳我公司处置污泥的相关文件以及金坛区环保部门出具的允许该企业处置我公司污泥的相关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320—324,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411日下午130-200。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沈先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411日下午200。开标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0503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石先生。

联系电话:0519 —8233057882339221(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915814444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标叁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常州市金坛区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32001626442051111045。如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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