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
发布时间:2017-03-28 信息来源:
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JSCTSY[2017]001
为推动宿豫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宿豫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宿豫区水务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宿豫区下属10个乡镇。
2、项目规模:本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总规模为1.4万m³/天,共计建设9个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主管网100千米,覆盖范围包括宿豫区下属10个乡镇,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估算投资约为2.7亿元(项目最终建设规模以经政府审定的设计文件为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拟采购一个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5.1运作方式:DBOT(设计-建造-运营-移交);
5.2由宿豫区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持股80%,政府方出资代表公司以现金出资持股20%,政府出资人与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
5.3合作范围: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4合同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5.5项目回报机制: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2016年10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 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财务审计报告不得早于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近3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 申请人具有投资或运营的不少于3个、合计规模不低于80000立方米/日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
5、 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 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8、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2016年10月以来申请人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
9、 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由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的资质和业绩视同其所持有资质和业绩,本条须提供有效股权持有关系证明文件。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为:2017年03月29日8 :30—2017年04月06日17 :30,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时间同资格预审公告时间。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可以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期间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或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申请人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2日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25-86634727)。如果申请人没有按要求传真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则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有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04月20日上午08:3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0日上午09:00整
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13号楼11层)。
接收人:王雷鸣、胡应超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七、其他
1、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宿迁市本级及以下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与采购活动。
4、其他有关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13号楼11层)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雷鸣 胡应超 联系电话:025-86631067;025-86634190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局
采购人代表:祁德军 联系电话:0527-84465564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