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立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大唐洛河发电厂耦合污泥处理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唐洛河发电厂耦合污泥处理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大唐洛河发电厂耦合污泥处理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立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启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3日
项目概况:大唐洛河发电厂耦合污泥处理发电项目,项目投资3400万元在大唐洛河发电厂三期工程范围内,主要依托电厂三期工程2×600MW机组5#、6#机组及相关公辅工程建设大唐洛河发电厂耦合污泥处理发电项目。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要按照《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路面全部硬化;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运不得露天堆放;工地必须设置围挡,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堰防治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污染周围水体;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废水排入电厂生活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除灰系统冲洗水。清洗废水汇入煤场排水处理系统,经过沉煤池沉淀后,排入电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送至回用水池回用干灰调湿。污泥含水在锅炉里形成蒸汽后进入电厂废气处理系统,通过脱硫系统与电厂脱硫废水一并进入电厂现有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干灰调湿用水。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须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依据《报告书》论述,锅炉烟气经过低氮燃烧+SCR+静电除尘器+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40m高电厂3期排气筒排放。
2、污泥掺和煤炭全程设置喷淋系统,喷洒生物除臭剂加速恶臭气体的氧化分解,在污泥储存、运输、混合过程采取全密闭操作,混合工序负压集气收集臭气,臭气通往锅炉进风口通入锅炉进行焚烧除臭。
3、项目掺烧依托的焚烧锅炉须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工况,确保对二噁英类污染物的有效毁损;项目炉膛温度低于850℃时禁止掺烧污泥。
4、项目锅炉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应满足《安徽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皖发改能源[2015]7号)中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噪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釆取有效的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生产中须加强管理,合理布设产噪设备的位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规范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项目须切实做到固废“零排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鉴于本项目掺烧的污泥灰渣中可能存在重金属,企业需在项目建成后对飞灰进行一次危废鉴定,如属于危废需按照危废进行处置。如不属于危废,粉煤灰(含飞灰)、灰渣、脱硫石膏可做综合利用。
联系方式:传真:0554-2675573 电话:0554-2675447
联系地址: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