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理工程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3-02-27
招标编号:0702-2320CITC1002
1.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贷款编号:4070-PRC),用于支付亚行贷 款河南省淅川县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 支付淅川县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理工程合同(合同编号:KWMS-CWO1)项下的合格支出。
2.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理厂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厂区车间、建筑物及构筑物施 工,设备基础施工(含预埋件制作安装),管道支架施工,厂平面施工(绿化、道路、 围墙、护坡、挡土墙等),厂区通风、空调、消防、照明系统、工艺设备标段未含的动 力部分(电缆保护管、电气设备预埋件等)、防雷接地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上述工程的工期为:360天
3.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凡符合《亚行开发银行借款人采购规定》(2017版本并不时更新)
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 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001淅川县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交过去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其它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 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 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 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2019年-2021年)每年的净资产(按 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2)根据过去3年(2019年-2021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 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82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最近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加上任何信贷或者其它融资渠道,(不包括合同预付款),扣除其现有合同承诺的现金流必须能够满足人民币820 万元的现金流要求。
(4)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的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的经验。
(5)在过去5年里,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6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成功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业主要求”
所要求的其它特征。上述合同或上述2.4.2(1)规定期限里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1.垃圾处理车间;2.办公楼;3.锅炉房;4.污水处理系统;5.火炬;6.地磅。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大于2600平米。
(6)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所有未决诉讼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所有未决的诉讼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6.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
7.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3月28日10时30分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28日10时30分。
8.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开具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