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0克黄金换360斤“泥” 两人因诈骗获刑
原标题:3600克黄金换360斤“泥” 两人因诈骗获刑
电镀泥即电镀污泥,是指电镀废水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以铜、铬等重金属氢氧化物为主要成分的沉淀物。一些电镀污泥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金、银等重金属,因此有人专门从事从电镀泥里提炼黄金的业务,也有一部分不法分子剑走偏锋,针对这项业务精心策划实施诈骗,让人防不胜防。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陈某、马某通过虚假提高电镀泥样品含金量的方式实施诈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及15000元。
被告人陈某从事珠宝加工,深知电镀泥的市场价值。由于手头拮据,他萌生了使用电镀泥及改造后的抽油烟机实施诈骗的想法。陈某随即邀被告人马某商议,两人一拍即合,选定了从事黄金加工生意的梁某,吸引其前来购买电镀泥。
2023年6月21日,在腾冲市滇滩镇一出租房内,梁某到现场抽样检测电镀泥含金量时,马某通过遥控装置控制改造后的抽油烟机,使抽油烟机中藏匿的金粉掉落到梁某抽取的样品中,提高了样品含金量,梁某遂以3600余克黄金及20800元现金向马某等人购买了360余斤电镀泥。
次日,梁某再次对购买的电镀泥进行检测时发现被骗,随即报警。6月28日,陈某、马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追回黄金2176.52克、赃款550000元。两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马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620668.53元,数额特别巨大,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两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其中陈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马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马某应当减轻处罚。根据两名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其犯罪后的认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目前,随着我国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电镀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绿色化处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加之贵金属回收率也存在不可控性,无形中加剧了此类交易的风险。希望广大群众,在进行各类交易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真伪,认真把关和检验,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损失。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吴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