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镇江2×4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概况: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和镇江市丹徒区政府达成合作协议,拟在镇江市丹徒工业园区建设2×4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7.53亿元。拟选两套1+1+1双轴配置的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2×40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主厂房、220kV配电装置、循环水泵房及冷却塔、化学水处理设施、净水站、天然气调压站、供氢站、检修楼、材料库、厂前生活附属建筑等建筑及设施,并预留液氨贮存场地。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期工程采用清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无烟尘排放,SO2排放量低,采用低氮燃烧器有效控制NOx排放浓度,并配套SCR脱销系统对NOx排放量进行进一步削减,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烟气通过2座60m高烟囱外排,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放的SO2、NOx在评价区域网格上造成的最大小时、日均和年均浓度值均较小,叠加本底监测小时、日均最大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在各关心点处SO2、NO2最大地面小时平均浓度叠加值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SO2、NOx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叠加值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液氨区周围应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水包括锅炉酸碱废水、燃机清洗水、含油污水、锅炉酸洗废水,废水水质简单,经厂内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能达到接管标准,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丹徒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根据《丹徒新区污水处理厂4万m3/d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污水处理厂尾水正常排放时,枯水期,除排口附近至下游600米的区域外,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丰水期,其污染带长度约在200米范围内。由于胜利河水流方向是从西麓水库流向大运河,尾水排放对上游取水口水质无影响。
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丹徒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胜利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影响昼间、夜间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噪声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昼夜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区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中”,建设场地含水层属于“中”污染,因此污染物在地下水中污染扩散相对较慢。本项目废水沉淀池酸碱废水、含油污水发生泄露对地下水影响较大,可能造成有害物质在地下水中迁移。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考虑地下水的保护问题,对车间地面及沉淀池采用水泥浇铸,做防渗漏处理,防止跑、冒、滴、漏的废水渗透;同时废水泄漏的概率和量较小,采取以上措施,可以较好地隔绝地下水和有害物质,对厂区周围地下水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燃用清洁燃料天然气,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为水预处理污泥、冷却水系统集水池少量污泥、燃气轮机空气过滤系统产生的少量滤渣等,同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物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风险评价主要结论
根据风险分析,本项目在落实相应事故应急预防措施后,项目风险防范可以满足控制环境风险的要求。可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㈢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能源天然气,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区域总量指标内平衡,项目实施后,可以大大的减少区域燃煤总量、SO2 、NO2及烟尘排放量,有效地改善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是落实节能减排、增产减污、整合小热电、关停小锅炉、清洁生产的热电联产项目。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江苏镇江2×4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㈣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㈤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等团体,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召开公众座谈会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㈦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1-84521663
传真:0511-84521662
E-mail:w1001q@126.com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广场西路161号 4楼 邮编:21202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鲍工
电话:025-86558281
传真:025-86558281
E-mail:flora527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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