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五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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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谢家垭乡、新桥镇和三岔乡农村安全饮水土建工程 工程总投资约434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2  浏览次数:9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张家界市永定区谢家垭乡、新桥镇和三岔乡农村安全饮水土建工程已由张家界市水利局张水农水【2012】14号、【2012】15号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1、招标条件

张家界市永定区谢家垭乡、新桥镇和三岔乡农村安全饮水土建工程已由张家界市水利局张水农水【2012】14号、【2012】15号、【2012】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供水总站,现委托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谢家垭乡、新桥镇和三岔乡农村安全饮水土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定区谢家垭乡、新桥镇、三岔乡;

2.3 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34万元;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①谢家垭乡新建390m3∕d水厂,重力引三水坑泉水,新建集水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清水池,铺设PEΦ160管道600m,PEΦ110以下管道10740m;②新桥镇新建420m3∕d水厂,重力引新桥溪溪水,修建集水池、重力无阀滤池、清水池,铺设PEΦ160管道795m,PEΦ140-Φ40管道13467m;③三岔乡新建360m3∕d水厂,重力引木拉溪溪水,新建拦河坝,重力无阀滤池,清水池,铺设PEΦ160管道550m,PEΦ140-Φ25管道8630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之内的施工企业;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有近五年内的二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且为已完工验收状态)并提供施工合同和完工证明文件或完工、竣工验收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最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并提供有效合法查询网址)。

3.5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以及主管部门证明人员姓名、固定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且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到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⑴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⑵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投标人弃权处理。

7、踏勘现场和标前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标前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8、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2】29号文件中的《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供水总站

地 址:张家界市古庸路111号(原永定区法院内)

联系人:李 军

电 话:13974428023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宏力大厦B栋704室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传真:0744-8285530∕8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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