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BT)第二次招标于2013年9月2日上午9点在株洲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从高至低依序推荐了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9月4日我局接到对该项目的投诉书,根据受理投诉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在核实审查中初步认定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根据原评标委员会复审的结果,现取消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BT)第二次招标项目第一次中标公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