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投资4502.6万元,在浏阳市镇头镇金田村西屋组建设浏阳市镇头镇污水处理工程。本工程总建设规模为10000t/d。一期工程2015年建设规模为5000t/d,并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2020远期建设规模为5000t/d。工程采用的工艺为“高效生物转盘+双效滤池”的处理工艺,主要生产构筑物为格栅及提升泵站、调节沉淀池、高效生物转盘、双效滤池、紫外消毒渠、污泥储池、污泥脱水及加药间、配电间、综合办公用房等。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①污水漂浮物(格栅渣)及消化污泥。
②沉淀的沉渣及污泥。
③格栅池、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贮泥池及污泥浓缩脱水间等产生的臭气(H2S、NH3)。
④污水处理厂曝气机、污水泵、污泥泵、脱水机、鼓风机、运输车等设备及污水提升泵设备产生的噪声。
三、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时有恶臭气体产生,由同类工程实测臭气浓度人体感觉的结论,结合计算结果,本工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200m,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的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不得新建对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居民住宅、学校等。
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有东侧10户村民住宅,南侧50m 临036县道一侧2户村民住宅及商铺,西北侧50m有1户村民住宅,为避免恶臭气体对厂界周边居民的污染影响,建议由镇头镇政府牵头,将工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居民住户进行搬迁,迁出防护距离范围以外。
(2)废水:本工程建成后,按照近期设计规模,每年可减少污物排放量CODcr:251.85t、NH3-N:27.38t,减轻了受纳水体浏阳河的污染负荷,有效改善了浏阳河的水环境状况,有利于浏阳河水环境质量的保护。
本项目的运营将可较大幅度削减直接进入浏阳河的污染物排放量,从而使浏阳河的水污染物的含量值有较大程度的下降,使的地表水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浏阳市镇头镇污水处理工程经处理后达标外排的废水,由于水量较大,在枯水期可造成浏阳河水体局部污染物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经扩散后对其下游河段的水质不会有根本的影响。然而,若在枯水期项目污水事故性直排,将造成浏阳河排污口下游一定长度河段水质严重恶化,COD、氨氮等都会在一定的河段范围形成不同程度的超标污染带,对浏阳河水质影响很大。因此,必须杜绝事故排放,确保浏阳市镇头镇污水处理工程正常运行。
本项目厂区拟设总污水排放口位于镇头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约6.3km,距下游长沙县榔梨自来水厂取水口约25.8km,本项目厂区污水排放口的设置对区域自来水厂取水口无影响。
(3)噪声:由于本项目没有高强度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有效的减振、隔声处理,加装消声器,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排放的格栅渣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浏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集中处置;剩余污泥经干化脱水后,及时对污泥的成分进行分析监测,及时送浏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通过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可大大降低。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本项目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从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都为镇头镇带来一定的效益,不仅具有重要的环境效益,还有着潜在的社会效益。保证浏阳河流域水质安全和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行,改善河流沿岸地区的环境质量,对保护当地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的意义。
本工程选址较为合理,工程的建设用地符合区域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工艺成熟可靠、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对项目大气防护距离内的村民住宅采取搬迁后,工程的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当地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从经济、技术、环保角度综合分析,本工程在拟选厂址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3年10月25日~11月3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浏阳市镇头镇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508479849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长沙市火星紫薇路25号(邮编:410001)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54712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