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简称《规划》)已于近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这也标志着《规划》正式进入到实施阶段,天津市“蓝色引擎”正式开启。根据《规划》,天津市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直辖市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将更加侧重通过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破除资源和环境制约的瓶颈,实现建设成为海洋强市的目标。目前,为了让《规划》实现“落地”,天津市海洋局正在加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预计其将在年内正式实施。
形成“一核、两带、六区”海洋经济格局
立足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特点,《规划》明确了四大战略定位:全国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海洋生态环境综合保护试验区、海洋经济改革开放先导区和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根据定位,天津海洋经济空间的布局也将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优化,形成“一核、两带、六区”的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格局。
在总体发展格局中,“一核”是指将滨海新区打造成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两带”一是依托海岸地区,打造“北旅游、中航运、南重工”的沿海蓝色产业发展带。二是整合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等产业园区,打造海洋综合配套服务产业带。“六区”:重点打造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天津港主体港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旅游区、中心渔港六大海洋产业集聚区。
天津将加大用海用地等政策支持
根据《规划》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将成为未来天津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方向。其中,东疆保税港区将推进制度创新,探索离岸金融政策,实现发展“提速”。根据《规划》,将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加快建设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探索落实离岸金融政策。开展国际船舶、邮轮、游艇登记管理创新试点。用5至10年时间,基本实现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航运融资、航运交易、航运租赁、离岸金融服务等功能,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成为各类航运要素聚集、服务辐射效应显著、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核心功能区。
同时,政策体系也将实现创新。天津将加大财税、金融、用海用地等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发行债券和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探索在香港发行商业信托和人民币债券,对天津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围填海计划指标等。
2020年 海洋生产总值力争破8000亿元
根据《规划》,天津市成为“海洋强市”的时间表已经制定,这一目标将分成两步实现,在2015年基本建成海洋强市,至2020年将全面建成海洋强市。根据《规划》,海洋强市内涵不仅仅局限在海洋经济发达这一个条件,而是同时强调创新力的强劲和海洋环境的显著改善。
发展目标方面,到2015年,天津市将基本建成海洋强市。海洋生产总值力争达到5600亿元,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33%,海洋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明显提升,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进一步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强市。海洋生产总值力争突破8000亿元,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35%,海洋自主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显著提高,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初见成效。
天津市海洋局局长蔡明玉解读天津市海洋发展目标时表示,“《规划》所说的海洋强市是城市和海洋和谐发展的城市,内涵应该包括认知海洋、利用海洋、生态海洋、管控海洋、和谐海洋等五个方面。”天津市海洋局副局长孙连友表示,近一段时间,他们除了将尽快制定实施意见之外,还将启动一批重大海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