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MGITC-JL-140403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20KV高压线(跨铁路)排迁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220KV高压线(跨铁路)排迁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东至长白铁路,西至吉林省新康监狱,南至耕地,北至一间公路。
2.3项目总投资:约589.6757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5招标范围: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220KV高压线(跨铁路)排迁工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竣工结束。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的项目总监须为国家注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无其他在建项目。
3.2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应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除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千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
联系人:鲁永生
联系电话:0431-88018059/1319604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