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27个样本的研究结果显示,227个污水处理厂样本的单位治理成本为1.01~6.97元/m3,平均治理成本是2.73元/m3;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的单位治理成本约为2.29元/m3,均远高于样本所在地平均污水处理费0.76元/m3(居民)和0.98元/m3(非居民)。当前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远低于当前低排放标准下的全部治理成本,仅覆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水环境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今年年初,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污水处理收费最低标准。《通知》强调,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单就二三线城市而言,如果0.95元足够,必须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首先是大中型污水处理厂,且水质标准在一级B及以下标准。其二,除去污水处 理厂的全成本外,只考虑污水处理厂的管网维护费且不考虑其建设费用,其三,污泥处置方面仅考虑以安全处置为要求的填埋处置,资源化或减量化方面尚无法很好满足,基于这些因素,0.95元才能满足二、三线城市污水厂运行的全成本。他同时指出,相较于政府自运行的,社会资本以BOT形式运行的成本较低;规模越大且进水水质越好,价格越低;管网越新价格越低;土地资源越丰富,污泥安全填埋处置成本越低,需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结合这几点来分析成本。
而通过对227个污水处理厂样本的分析,从执行标准来看,随着出水水质标准提高,污水处理厂治理成本不断增加,边际治理成本将呈现递增趋势。应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体系,要基于环境无退化时的治理成本来制定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并且,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的监管,按照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扩展相关资金的渠道,引入多方资金,建设多种项目建设和运行模式,运用市场激励手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
《给水排水》杂志2015年第5期刊发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谭雪、石磊、陈卓琨等的研究论文《基于全国227个样本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全成本分析》,文章通过构建全成本分析框架,选取全国227座污水处理厂为样本。分析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治理全成本进行估算,并进行地域、执行标准与治理成本之间对比研究。显示,227座污水处理厂的单位治理全成本在1.01~6.97元/m3
来源:E20环境平台整理(文中研究内容摘自《给水排水》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