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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水务厅 | 发文机关: 省水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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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工作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
(二)项目内容
结合河湖治理保护本底数据和最新高分辨遥感影像,开展3次河湖“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实现18个市县全覆盖。对重点问题开展现场复核确认,建立包含问题类型、数量和分布情况等信息的问题清单。开展省对市县河湖长制年度考核。
(三)经费预算
90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差旅费、会议费、打印费、税费等。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盖单位公章有效。
(四)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水文水资源调查相关资质(乙级及以上)及河湖管理相关业绩;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无人机等设备。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及类似工作业绩。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若有)在政府采购及其他招投标活动中无失信记录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省水务厅河湖管理处320室(需密封并注明“申报单位+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工作申报”,并告知联系人)。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8日17:30。
(三)我厅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四)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河湖管理处郝女士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5786117)。
附件2.《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项目评审评分表
海南省水务厅
2023年6月5日